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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足耻辱出局后, 一条“农村包围城市”的逆袭路靠谱吗?
来自:亚冠资讯 www.gzminzuo.com 时间:2024年02月06日 22:40


✪ 赵峥‍‍‍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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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亚洲杯小组赛全部结束,中国男足最终排名第18位,刷新历史最低纪录。另一方面,近年来县域群众性足球比赛“村超”爆红,引发人们的热议与思考:中国足球到底如何才能重新起航?本文回顾足球运动在广东梅县的发展史,为思考中国足球如何走出本土发展道路,提供一种思路。

文章指出,足球运动在梅县有着丰富的历史发展经验,它在1956年就被国家正式授予“足球之乡”称号,并以足球重镇、体育强县的名声传播海外。在梅县足球的发展历程中,作者发现这一西式体育运动与地方政治及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首先,来自英国足球运动在19世纪末被传教士引入梅县,是近代全球化背景下西式文化向非西方地区扩散的一个实例,得益于新世代地方精英的成长及其文化认同的确立;其次,梅县足球在1920年代后兴起,与同时期近代中国民族国家的构建形成共生互动关系,契合当时政治意识形态需要,获得地方政府大力扶持;最后,足球运动同梅县的地域文化和族群认同形成过程交织在一起,梅县地方精英在社会变革浪潮中,将足球作为确立地域和族群文化主体性的重要工具,为其赋予彰显自我认同、弘扬地域文化和重塑族群精神的意义,足球得以最终在梅县发展为一项官、商、民协力支持的社会事业。

本文原载《文化纵横》2023年第6期,原题为《近代中国“足球之乡”的形成——一项西式体育运动在广东梅县》。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读者参考。

近代中国“足球之乡”的形成——

一项西式体育运动在广东梅县

作为当今参与人数最多、普及范围最广的“世界第一运动”,足球既是一项风靡全球的体育项目,也是国家形象和文化“软实力”的体现。2015年,中央出台《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以下简称“足改方案”),将发展足球运动作为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内容,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足改方案确立“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经验相结合”这一基本原则,提出“从我国足球实际出发,学习借鉴足球发达国家经验,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足球改革发展新路,全面实现足球的社会价值和功能”。近年来,尽管国家足球队在竞技领域少有起色,职业联赛改革任重道远,但“村超”等群众性足球赛事的蓬勃开展,仍然为中国足球的发展开拓了重要的本土路径。

回首中国足球百余年的历史,以广东梅州为代表的足球特色地区,在探索中国足球发展模式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留下了宝贵的遗产。早在20世纪50年代,时任国家体委主任贺龙就注意到已经形成优势体育项目的广东“三乡”——“足球之乡”梅县、“排球之乡”台山县和“游泳之乡”东莞县,要求认真总结相关经验,以此作为在基层推广体育运动的样板。1956年,国家体委根据广东梅县(今梅州市区)足球的历史和现状,正式授予其“足球之乡”的称号。“足球之乡”的这一命名,不仅促进着当地足球运动的持续发展,而且极大地提升了梅县乃至整个梅州地区的知名度。

足球起源于近代英国,随着英帝国的殖民扩张和文化输出传播到世界各地。英国由此被称为“足球的故乡”。1996年在英格兰举行的欧洲杯足球赛,即以“足球回家”(Football’s coming home)作为宣传语。广东梅县成为中国的“足球之乡”,既是近代“西物东渐”的“全球化”(Globalization)结果,也是西式体育运动在非西方地区经历“全球在地化”(Glocalized)改造的产物。位于粤东一隅的梅县,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接触足球运动,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成为华南足球重镇,在海内外产生超越体育范畴的影响,这一历史过程是如何演进的,自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议题。

既往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多聚焦于晚清民国时期教会、华侨和地方精英所扮演的引介和推广角色,对体育与地方政治和文化的关系缺乏更深入的揭示。本文意图揭示足球运动在梅县的境遇,既是近代全球化与近代中国民族国家构建背景下中国地方社会变迁的缩影,也与近代梅县人乃至广东客家人的“身份政治”(identity politics)有紧密关联,同地域文化和族群认同的形成过程交织在一起。通过重构梅县成为“足球之乡”的历史过程,本文将体育运动放在更广阔的时代背景中,看作一个反映社会变动的晴雨表,以此重新思考体育与政治和社会之间的关系。

近代新式文化的象征

1873年,广东嘉应州五华县长布镇元坑村,在一所由基督教巴色会(Basel Mission)创办的学校里,传教士在大操场两端用木料搭成球门,向学生介绍正在欧洲逐渐流行开来的足球运动。这个位于广东客家人聚居地区的简易足球场,成为中国内地现代足球的发源地。

足球运动在粤东客家地区的这一“起源”,与巴色教会的传教策略相关。巴色会选择深耕粤东地区,源于该会教士对广东客家人这一族群的“发现”。巴色会于1815年创立于瑞士巴塞尔(Basel),是一个跨国及跨宗派的基督教差会。1846年,首批来华的巴色会传教士在华南开展传教活动。该会的宣教区域,最初按照广东的方言区进行划分。在总结传教经验的基础上,来华教士认为广东嘉应州(现梅州地区)对外来文化最为包容,更易接受基督教信仰,遂将聚居于当地的客家人群作为其传教的重心。晚清以来,珠江三角洲地区因资源竞争导致的“土客大械斗”,以及各地不同方言移民之间形成的文化隔阂,强化了广东客家方言群体的族群意识。注意到地方土客矛盾的巴色会教士,极为关注客家人历史和语言的独特性,参与了客家族群的文化建构。他们除积极参与客家源流的相关讨论外,还编纂了客家话罗马字典和客家话圣经,创造了统一和规范的客家教会语言。使用客家话传教的巴色教会,因其本土化的传教特色,获称“客族教会”。

作为巴色会传教活动的组成部分,足球运动出现在粤东客家人地区。巴色教会往往在未设立教堂的地方,先设义学,提供免费教育,以此接触当地民众。教会所举办的学校,除进行宗教教育外,还仿照欧洲的教育模式,引入语文、数学、地理和体育等文化科目。1903年,巴色会在梅县设立方言学校(后发展为乐育中学)。该会传教士万保全(Ernst Walter)担任校长后,在校内开辟场地,教授足球,开梅县足球之先河。足球运动因此由教会系统引入梅县,作为外来宗教的教育工具,发挥着传播西式文化的功能。

晚清以来剧烈的经济变革和社会流动,给足球带来了更加多元的传播渠道。大量劳动力前往南洋谋生,使梅县成为著名“侨乡”。许多梅县华侨在东南亚地区接触了从欧洲传来的足球运动,将足球作为馈赠亲朋的“手信”带回故乡。梅县武馆遍布,习武成风,具备接纳体育运动的社会基础。足球虽来自域外,但与客家人喜好的“舞狮子”和“游火龙”等传统民俗体育形式一样,都是集体性的团队运动,很快获得梅县民众的喜爱。在条件落后的乡村,亦可因地制宜,利用布团或柚子充当足球,将晒谷坪和冬季旱田作为场地,以此开展足球活动。

清末民初新式学校教育的发展,为足球在梅县的进一步推广提供了土壤清末新政改革以来,仿照欧美及日本设立的新式学校普遍开设包括足球在内的体育课程。足球作为一种新颖且充满对抗性的团队游戏,受到学生的广泛欢迎。出生于梅县的叶剑英,在私立东山中学建校初期担任学生自治会会长时,就参与了学校球队的筹办。其后东山中学足球队在由南洋归侨教员执教后,实力提升迅速,带动了足球运动在各学校的开展。

五四新文化运动后,随着新旧文化冲突的加深,校际足球比赛也成为政治斗争的延伸与投射。当时,代表乡村士绅的“乡派”学校和代表城市知识分子的“城派”学校日益对立,形成紧张的敌对关系。这些学校间的足球比赛,往往成为激化双方矛盾的导火索。分处不同阵营的东山中学和省立五中足球队之间的对决,在县城屡屡成为全城瞩目的焦点。某次比赛中,当东山中学三球领先后,大批到场助威的省立五中学生“一拥而入球场,包围公正人,质问的质问,唾骂的唾骂”“木棍石块在空中飞舞”,导致比赛提前终止。

足球在梅县的早期传播与发展,折射出转型时期地方社会政治和文化的变迁。清末和民国前期,梅县及广东客家人聚居地区除经历辛亥革命和国民革命等整体变动的洗礼,出现各种思想文化的交融碰撞外,本地客家族群的政治和文化力量也得到空前发展。客籍文化精英开始以近代“民族”概念和进化论观点,将广东地区讲客家方言的人群视为一个具有独特历史和文化的族群,阐述其自古以来迁移和存续的正当性,发起多次建构“客家意识”的文化运动。随着北伐后地方社会的重建,足球运动在梅县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并在同地域观念和族群意识结合的过程中发生嬗变。

地域文化和族群认同的载体

1929年陈济棠执掌广东政权后,出现“粤人治粤”的新局面,地方战乱得到平息,建设步入正轨。体育事业作为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工程的一部分,在地方重建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功能。体育运动与公共卫生在清末以来“地方自治”的理念中,一直被视为关乎国民健康、地方治安和国家富强的社会事业。广东省、县政府同样把“推进国民体育和卫生”纳入施政纲领。梅县的足球运动,即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获得了新的发展动力。

20世纪30年代梅县足球的发展,得益于地方政府和精英推进“地方自治”的规划和实践。梅县试图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工程建设,发展地方经济,重塑城市形象。梅县公共体育场建设作为新市政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足球运动的兴起奠定了重要基础。此前,梅县仅少数学校建有足球场地,且大都不合标准。为更好地开展包括足球在内的各项体育活动,梅县政府决定将清代以来处决人犯的东较场改造为公共体育场。1932年,梅县拆除旧城墙,启动体育场等市政设施建设。一年后,公共体育场初步落成。这一新地标建筑的出现,与同年《嘉应州志》的补刻完成、黄遵宪人境庐藏书入藏县立图书馆等事件一道,成为梅县文化繁荣的重要标志,增强了梅县在广东客家人聚居地区的影响力。

在庆祝公共体育场落成的运动会上,备受关注的“强民足球队”出场亮相,引发围观热潮。强民足球队的队员来源于工人、店员和归侨青年等群体,突破了梅县足球队此前均以宗族或学校为单位组建的模式,体现了梅县足球运动更为广泛的社会基础。强民队获得全县冠军后,在县长和驻军首长的资助下出访汕头。汕头自晚清开埠后,粤省客家商人和文化人纷纷聚集于此,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在与其他方言群体的接触和互动中,客家人在汕头这样的近代城市中,强化了对于族群身份的认同。强民队在抵汕后首战虽不敌有“岭东盟主”之称的汕头队,但次役战胜驻汕英国舰队足球队,令旅汕的梅县人兴奋异常。

强民足球队的崛起,很快受到县域内外梅县人群体和整个广东客属地区的瞩目,与广东客家人的族群构建产生联结。在梅县足球运动迅速发展的同时,广东客家人的族群身份观念也在日益强化。20世纪30年代在广东政坛上身居要津的陈铭枢、陈济棠和邹鲁等人,均为客家人出身。客籍政客在粤省举足轻重的地位,使客家人的族群认同意识不断提升。1933年,学者罗香林出版《客家研究导论》一书,将广东居民划分为“客家、福佬和本地(又称广府)”三个“民系”,从历史、语言和文化等多个角度论证客家人源流和族属的正统性。罗氏的这一著作,对于广东客家人身份标志的建立和认同感的增强,有着颇为实用的意义。如何在与本地其他“民系”的比较和竞争中凸显客家族群的主体性和优越性,成为这一时期粤省客家人构建地域文化和族群认同的目标。

随着客家人政治和学术影响力的迅速提升,不断创造佳绩的梅县足球,也逐渐成为凝聚地域和族群认同的文化载体。1935年5月,以强民队为班底组成的梅县足球队前往广州,代表梅县参加第十三次广东省运动会足球比赛。北伐后,国民政府出于塑造执政合法性、推动国家整合的需要,接手原先由社会团体主办的全国运动会。广东省运动会亦被相继主政广东的军政领袖李济深、陈济棠等,打造为展示治理成就、增强省籍认同的政治舞台。作为粤东地区的体育强县,梅县极其重视这一展示地方形象的机会。初次参加省运会的梅县足球队一路过关斩将,在决赛中2比0击败汕头队,一举夺冠。梅县足球队的突破,在省港同乡中获得强烈反响。省运会闭幕后,梅县旅省同乡会发起捐款,为球队发放奖金。梅县队凯旋之前,亦应香港客家社团旅港嘉属商会的邀请,前往香港参观。两年后,梅县队成功卫冕省运足球冠军后再度访港,与香港著名球会南华队比赛。南华队为香港第一支华人足球队,在香港足坛享有盛誉。南华与梅县的比赛,因客队来自广东客家人聚居地区的族群背景,吸引了大批香港客家人到场观战助威。梅县队的竞技表现,受到香港报纸充分肯定。在梅县队访港过程中发挥重要中介作用的旅港嘉属商会会长林翊球,亦出生于梅县。林氏曾参与发起旅港客家人团体“崇正总会”,长期致力于为客家人“正名”、阐发客家族群精神和宣扬客家文化等事业。他将梅县足球的崛起视为整个客家人群体的荣耀,称赞梅县队通过足球场上的竞技,反映并发扬了客家精神和客家文化。

20世纪30年代足球运动在梅县的兴起,是北伐后地方社会整体重建过程中出现的文化现象。在与外部世界交流互动的过程中,梅县足球与广东客家人构建族群文化主体性的议程相结合,在族群政治场域扮演起重要角色。梅县足球在竞技体育领域内的成功,激发了梅县人的爱乡情感,强化了华南客家族群的文化自信心,也提升了梅县在整个客家人聚居地区的影响力。

连通更广阔世界的桥梁

全面抗战爆发,特别是日军入侵华南沿海后,梅县作为广东抗战的战略后方,承接了从沿海沦陷地区转移来的产业、资本和难民,凸显出东江流域重镇的地位。全面抗战时期的梅县足球运动,在相对稳定的地方环境之中得以持续开展,在战时的政治体制和社会氛围下获得更多助力。梅县足球由此进入一个更加复杂的政治体系和文化网络,成为地方社会连接外部世界的重要桥梁。

战时梅县足球运动的发展,与来自官方层面的政策支持密不可分。国民政府西迁重庆后,出于增强军民战斗力等考虑,出台发展“国民体育”的相关政策,试图将体育事业纳入整体的战争动员机制。这一政策取向,使得抗战时期梅县足球的发展与地方官员的政绩形成了更加密切的利益关系。国民政府和广东省政府提倡战时体育的各项政策,在梅县得到积极响应。梅县政府和国民党党部的主要官员,除出席各项足球比赛外,还为若干项赛事捐赠冠名奖杯,策动士绅和商人出资支持主要体育社团。梅县体育设施的建设,也得到地方军政长官的关注。在强民足球队基础上形成的强民体育会,获得较战前更为丰沛的政商资源,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成为梅县体育的象征。

在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支持之下,足球在战时成为梅县民众维系团结、凝聚认同和鼓舞精神的重要纽带,在县域内外产生着广泛的社会影响。七七事变后,去往香港的部分梅县青年便以球会友,通过踢球建立同乡联系,继而结社进行抗日救亡活动。战时的梅县体育界时常举行各种足球义赛,为抗战募集资金和物资,以此彰显地方对于国家的贡献。在县政府举办的各项政治性纪念活动中,足球赛成为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活动推向高潮。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梅县中等学校学生抗敌同志会”也经常组织足球比赛等文体活动,以此推动群众性的救亡运动。县城内外随处可见的足球比赛,成为一道引人注目的文化景观,给来访梅县的外地人士留下深刻印象。

在抗战浪潮中激荡人心的梅县足球,作为地域文化和族群认同的黏合剂,推动了广东客家人群体的进一步聚合。1942年和1943年,有“球王”之称的著名足球运动员李惠堂两度来梅县访问比赛,在广东客家人聚居地区掀起一股足球热潮。李氏祖籍是与梅县相邻的五华县,为旅港客家籍人士。20世纪二三十年代,李惠堂于香港和上海足坛成名,曾代表中国足球队征战远东运动会和奥运会等国际赛事,在体坛内外具有较高的名气和影响。香港沦陷后,他拒绝日伪的拉拢,转入后方投身抗战。“球王”的梅县之行,除吸引大量本县民众到场观赛外,邻近各县的民众亦来捧场,使比赛成为整个广东客家地区的一次体育盛事。李惠堂的来访,在梅县地方精英眼中,有着促进广东客家人团结的意义。李惠堂亦对梅县足球在广东客家人聚居地区的领先地位给予高度肯定。梅县足球的竞技水平,也因“球王”到访的宣传效应,为更多人所知晓。

抗战时期体育版图的变动,使梅县足球上升为广东和华南体育的代表,从而参与到跨区域体育交流中。广州和香港沦陷后,梅县一跃成为华南地区最具实力的足球重镇。梅县足球在战时的竞技表现延续了战前两夺省运会冠军的势头,在广东后方地区独占鳌头。梅县足球队在战时省会韶关夺得以广东省政府主席李汉魂名字命名的“汉魂杯”足球赛冠军,得到余汉谋、李汉魂和香翰屏等粤省军政要员的赞赏。比赛结束后,在广东官方的组织下,以梅县球员为主力组成的“广东省体育访问团”足球队,应邀出访桂林,与当地球队交手三场,取得全胜,令在桂的“广东同乡,无不雀跃三百”。广东队中的梅县球员,被时在广西任职的梅县籍政治人物黄琪翔等视为“访问团中的灵魂”,“为梅人争光不少”。这些颇具实力的足球运动员,很快受到更高层政治人物的瞩目。执掌两广军政的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为此与桂系领袖白崇禧商议,决定以梅县球员为班底组建“两广体育访问团”足球队,代表两广地区至大后方各省进行交流。梅县在战时的知名度因足球显著提升。

梅县足球的影响力,在抗战后期已逐渐超越省域的范围。在梅县与省外乃至海外地区建立联结的过程中,足球作为地方社会的文化品牌,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抗战时期在江西从事“新赣南”建设的蒋经国,非常重视发挥体育在治安、军事和民众教育等方面的功能。梅县足球的成功经验,引起了蒋经国的兴趣。在蒋经国的邀请下,梅县足球的旗帜性人物、强民体育会会长温集祥代表梅县来赣,在赣州受到蒋经国的接见,强民足球队亦一度计划赣南之行。抗战胜利后,随着广东与南洋通道的恢复,梅县作为足球重镇、体育强县的名声,传播到客家华侨聚集的东南亚。1946年,为筹建新的公共体育场,由温集祥代表梅县赴港澳和东南亚进行筹款。在温集祥的宣传之下,梅县的体育事业和社会建设为海外同乡所了解,由此获得侨界的资源挹注。抗战胜利后的梅县,不仅以文教发达的“文化城”形象矗立在粤东,而且通过生气勃勃的足球运动,进入一个更广阔的世界。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梅县足球运动进入了大众化和专业化的发展时期。晚清以来足球运动发展所奠定的体育基础,为新政权所注意并加以拓展。曾经一度兴起的客家认同,则随着政治环境的变化,长时间在地方社会隐而不彰。随着改革开放的启动,“足球之乡”梅县作为客家文化中心的地位再度凸显,足球也重新成为梅州地区乃至客家文化的重要象征。现征战于中超联赛的“梅州客家”足球队,在成立之初即使用这一队名,充分体现了足球运动与地方文化认同之间的密切关联。本文对梅县足球历史的探询,既是试图建立当下与过去之间的连接,也希望借此一窥近代以来西式体育运动在中国的复杂境遇。

首先,足球运动在梅县地区的普及和推广,是全球化背景下西式文化向非西方地区扩散的一个实例。西式体育运动在近代中国的传播过程,是“西学”“西物”全球流动这一整体图景的组成部分。足球作为英式体育的代表性项目,其所蕴含的健康观念、规则意识和团队文化,获得了非西方国家和地区相当一部分新式精英的认可。足球在新式学校中的流行,体现了新式精英对于现代性事物的接纳。与叶剑英在梅县求学期间参与足球运动类似的是,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人物毛泽东、周恩来和陈毅,民初分别于长沙、天津和成都就读于当地新式学校时,接触和参与足球运动。赴法勤工俭学的邓小平,亦在工读过程中对足球产生浓厚兴趣。梅县虽并非中心城市,但因人口流动、资讯传播和制度变革的缘故,同样处在文化互动和社会转型的进程之中。足球运动在梅县的起步与发展,首先得益于近代全球化背景下新世代地方精英的成长及其文化认同的确立。

其次,梅县足球在20世纪20年代以后的发展,与同时期近代中国民族国家的构建形成共生互动的关系。北伐后的国家整合进程,虽在国内政争不断和中日矛盾升级的各种风波影响下屡受挫折,但国家政权对体育事业前所未有的重视,搭建和完善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竞技体育平台,从而为体育运动在地方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环境。梅县足球运动的兴起,契合了“地方自治”“抗战建国”等政治意识形态的需要,服务于地方军政官员的政绩生产机制,长期获得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和资源投入,甚至获得县域以外高层政治人物的关注和肯定。政府以“置身事内”的角色,助力了梅县足球的持续发展。足球运动在梅县的开展,也反映了近代国家权力和影响的下渗。

最后,梅县成为中国“足球之乡”的近代历程,反映了西式体育运动如何与中国地方社会发生关系,并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衍生出新的演变路径。足球运动在梅县落地生根的过程,折射出“小地方”经历“大巨变”的“全球在地化”历史。足球成为地方社会了解和认识外部世界的窗口,也提供了地方社会表达思考、寻找出路的渠道。梅县地方精英在近代中国政治、社会和思想的变革浪潮中,将足球作为确立地域和族群文化主体性的重要工具,为其赋予了彰显自我认同、弘扬地域文化和重塑族群精神的意义。在体育运动发展与地域文化/族群身份构建逐渐结合的背景之下,足球也在梅县最终发展为一项官、商、民协力支持的社会事业,演变为一种横跨政治、教育与娱乐的大众文化。参与足球运动成为近代梅县人重要的集体性经历。县域之外更广阔的体育竞赛机制的构建,为梅县人提供了一个个文化形象和族群身份展示的平台。以一个整体形象出现的“梅县足球”,成为地方社会的黏合剂,并在与外部世界的交流中不断为地域和族群文化注入新的内涵。出现在不同时空情境下的梅县足球,表达了梅县人对于乡土、族群、省籍和国家等多个层次的政治与文化认同。以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等多种形式呈现的梅县足球,体现了梅县人以及广东客家人日渐明晰的地域观念和族群意识,折射出地方社会在省域、国家乃至整个世界寻求自身定位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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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文化纵横》2023年第6期,原题为《近代中国“足球之乡”的形成——一项西式体育运动在广东梅县》。欢迎个人分享,媒体转载请联系本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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