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在中国队对日本队
的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上
一名球迷擅自冲入场内
导致比赛中断
引发球迷热议
11月19日,中国队主场迎战日本队比赛第34分钟时,有球迷强行闯入比赛场地狂奔大半场,并脱衣展示激励性口号,导致比赛短暂中断,最后被安保人员抬出场外。
这一出格举动乍看是为了表达对中国足球的赤诚之心,却反而打乱了场上中国队球员保持了30分钟的良好节奏,比赛恢复后,国足连丢两球,半场0-2落后对手。
同时,不论动机和结果如何,他的冲场行为都已构成违法。法律人士介绍,相关情况在现行法律中早有明确处罚标准,希望广大球迷引以为戒。
方正宇 律师:
所对应的就是我们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包括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这部法律于2006年3月1日实施,就在实施之后的十几天同一个月,重庆有一位球迷就因为擅自进入场内,结果遭受了行政处罚。所以我们看到这个标准一直是存在的。
据厦门网11月28日消息
目前
涉事观众吴某某
已被翔安公安分局依法处以
行政拘留10日、罚款人民币500元
并依法责令其
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
观看同类比赛
关于此次事件
大量球迷的讨论都围绕着
冲场行为
对国足造成的负面影响展开
不少观点认为,由于此事导致补时5分钟,中国队被多进一球,进而质疑冲场者哗众取宠,导致球队失利。
更切实的是,在国际一级赛事中发生冲场事件,势必损害赛区形象,不仅可能为国足带来处罚,或许还会影响厦门日后承办同类赛事。
同时,"冲场"行为本身
属于危害大型活动秩序
起到不良示范效应
间接浪费人力物力、损害体育社区氛围
甚至造成巨大安全隐患
因此,无论对比赛本身影响如何,都要严肃对待。此前,2023年6月,就有未成年球迷在北京的一场热身赛上冲入球场拥抱梅西,同样被北京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一年内不得进场观看同类比赛。
对此法律人士强调
球迷热情冲动无可厚非
但在行为上应遵纪守法
绝不能借着球赛氛围
逾越道德、法律的边界
方正宇 律师:
像这样一种擅自冲入场内的行为,或许在实施者自己看来是所谓的个人英雄主义的表演,但究其本质,它其实是一种违法扰序的行为,首先原来正常举行的比赛不得不暂停,包括观众,场上的球员都不得不重新调整自己的状态。
而且这是一场正式比赛,我们又是主场举行,如果因为这种扰乱秩序的行为,最终包括亚足联在内的一些主管机构对于国足进行相应的处罚,比如未来剥夺你主场资格的话,实际上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
除此之外,可能对他个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形成各种各样的隐患。所以无论在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来说,我们都必须对于这样一种扰序的行为坚决说不。
来源:新闻坊综合本台《新闻夜线》、厦门网、东方体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