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十八期(20240820期)裁判评议工作。涉及上海德比的两个判例均被评议为正确。
判例五:中超联赛第23轮,上海申花VS上海海港,比赛第26分钟,上海申花18号队员带球进入对方罚球区内并传中,球在运行过程中疑似与上海海港3号队员的手臂发生接触。裁判员临场未判罚手球犯规。经VAR介入,裁判员在场回看后,判罚上海海港3号手球犯规,并判罚球点球。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从不同角度的VAR视频来看,球接触了上海海港3号手臂部位,并且符合手球犯规判定标准,因手球犯规发生在守方罚球区内,应判罚球点球,VAR介入正确,裁判员经在场回看后改判上海海港3号手球犯规以及罚球点球的最终决定正确。
判例六:中超联赛第23轮,上海申花VS上海海港,比赛第45+11分钟,上海海港7号队员在前插跑位时与上海申花4号队员有身体接触并倒地。裁判员临场未判罚犯规,VAR未介入。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上海申花4号手臂与上海海港7号身体有接触,但没有明显的发力或推搡的犯规动作,双方腿部的接触也属于双方争夺位置时的正常接触,不应视为犯规,裁判员做出的不犯规的决定正确,VAR无需介入。